党建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八)
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
——关于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发展理念是否对头,从根本上决定着发展成效乃至成败。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新机遇和新矛盾新挑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鲜明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新的突破,对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树立新发展理念,首先要解决为什么人、由谁享有这个根本问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反映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确立了新发展理念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要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人民幸福作为发展的目的和归宿,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我们党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人民群众是发展的主体,也是发展的最大受益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的唯物史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我们共产党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这个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道理。”只有坚持这一基本原理,才能把握历史前进的基本规律;只有按历史规律办事,才能无往而不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自觉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从群众中汲取无穷的智慧和力量。紧紧依靠人民,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投身到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中来。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构想,共产主义社会将彻底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真正实现社会共享、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一步步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通过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物质精神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供各种有利条件,为各行业各方面的劳动者、企业家、创新人才、各级干部创造发挥作用的舞台和环境。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好收入差距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
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进程,发展环境不会一成不变,发展条件不会一成不变,发展理念自然也不会一成不变。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是凭空得来的,而是在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的基础上形成的,也是针对我国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我国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新发展理念,深刻揭示了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
新发展理念是针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世界经济复苏低迷形势提出的治本之策。当前,世界经济在大调整大变革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趋势,原有增长模式难以为继,科技创新孕育新的突破。我国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日益迫切。面对这种新变化新情况,再坚持粗放发展模式、简单地追求增长速度,显然行不通,必须确立新发展理念来引领和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不断开创经济发展新局面。
新发展理念是针对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挑战提出来的战略指引。创新,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在国际发展竞争日趋激烈和我国发展动力转换的形势下,只有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才能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协调,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只有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经济建设国防建设融合,才能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绿色,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只有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才能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开放,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只有丰富对外开放内涵,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协同推进战略互信、经贸合作、人文交流,才能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格局。共享,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新发展理念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我国发展理论的又一次重大创新。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总是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适时提出相应的发展理念和战略,引领和指导发展实践。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硬道理,到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到坚持科学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每一次发展理念、发展思路的创新和完善,都推动实现了发展的新跨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新的发展实践,深入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在发展目标、发展动力、发展布局、发展保障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发展理念,体现了对新的发展阶段基本特征的深刻洞悉,体现了对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发展方向的科学把握,标志着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遵循。
三、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导向,具有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新发展理念,指明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和发展着力点,要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发展动力决定发展速度、效能、可持续性。对我国这么大体量的经济体来讲,如果动力问题解决不好,要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两个翻番”是难以做到的。坚持创新发展,是分析近代以来世界发展历程特别是总结我国改革开放成功实践得出的结论,是应对发展环境变化、增强发展动力、把握发展主动权,更好引领新常态的根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就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新形势下,协调发展具有一些新特点。比如,协调既是发展手段又是发展目标,同时还是评价发展的标准和尺度;协调是发展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既要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又要考虑巩固和厚植原有优势,两方面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才能实现高水平发展;协调是发展平衡和不平衡的统一,协调发展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更注重发展机会公平、更注重资源配置均衡;协调是发展短板和潜力的统一,协调发展就是找出短板,在补齐短板上多用力,通过补齐短板挖掘发展潜力、增强发展后劲。树立协调发展理念,就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绿色发展,就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个规律谁也无法抗拒。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就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实践告诉我们,要发展壮大,必须主动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坚持对外开放,充分运用人类社会创造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和有益管理经验。要看到现在搞开放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同以往有很大不同,总体上有利因素更多,但也面临更深层次的风险挑战:国际力量对比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积极变化,但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形成依然任重道远;世界经济逐渐走出国际金融危机阴影,但还没有找到全面复苏的新引擎;我国在世界经济和全球治理中的分量迅速上升,但经济大而不强问题依然突出,我国经济实力转化为国际制度性权力依然需要付出艰苦努力;我国对外开放进入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加均衡的阶段,但支撑高水平开放和大规模走出去的体制和力量仍显薄弱。树立开放发展理念,就必须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享发展理念,其内涵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全民共享,即共享发展是人人享有、各得其所,不是少数人共享、一部分人共享。二是全面共享,即共享发展就要共享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方面建设成果,全面保障人民在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三是共建共享,即只有共建才能共享,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四是渐进共享,即共享发展必将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即使达到很高的水平也会有差别。树立共享发展理念,就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具有内在联系的集合体,要统一贯彻,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相互替代。哪一个发展理念贯彻不到位,发展进程都会受到影响。一定要深化认识,从整体上、从内在联系中把握新发展理念,增强贯彻落实的全面性系统性,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四、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
新发展理念要落地生根、变成普遍实践,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和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成为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家里手。
深学笃用,通过示范引领让干部群众感受到新发展理念的真理力量。“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确立新发展理念,需要不断学、深入学、持久学,从灵魂深处确立对新发展理念的自觉和自信。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历史学,多维比较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把握新发展理念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指导意义。同时,还要开展知识性、专业性学习,注重构建与新发展理念相适应的知识体系。通过加强学习,把新发展理念贯穿领导活动全过程,落实到决策、执行、检查各项工作中,增强领导能力,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作决策、做工作、抓管控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
用好辩证法,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行科学设计和施工。新发展理念的提出,是对辩证法的运用;新发展理念的实施,离不开辩证法的指导。要坚持系统的观点,依照新发展理念的整体性和关联性进行系统设计,做到相互促进、齐头并进,不能单打独斗、顾此失彼,不能偏执一方、畸轻畸重。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善于厘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区分轻重缓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在整体推进中实现重点突破。要遵循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善于把握发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渐进性和飞跃性、前进性和曲折性,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既求真务实、稳扎稳打,又与时俱进、敢闯敢拼。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善于进行交换比较反复,善于把握工作的时度效。
创新手段,善于通过改革和法治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涉及一系列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工作方式的变革,涉及一系列工作关系、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的调整,必须发挥改革的推动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部署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是贯通的,对中央改革方案中的原则性要求,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具体化;遇到改革方案的空白点,可以积极探索、大胆试验;遇到思想阻力和工作阻力,要努力排除,不能退让和妥协。要深入分析新发展理念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分析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法治领域遇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措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守住底线,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中及时化解矛盾风险。“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面对国际国内的矛盾风险挑战,不能掉以轻心,必须积极主动、未雨绸缪,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做好应对任何形式的矛盾风险挑战的准备,确保我国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风险监测防控能力,做到守土有责、主动负责、敢于担当,积极主动防范风险、发现风险、消除风险。
新发展理念就是指挥棒、红绿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发展理念上来,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努力提高统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体制机制。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要立即调整,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做法要彻底摒弃,切实在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发展平衡、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共享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九)
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综合分析世界经济长周期和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及其相互作用作出的重大战略判断。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对新常态的基本特点、科学内涵作了精辟阐释,对新常态怎么看、新常态下怎么干提出了明确要求。要主动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与时俱进抓好经济工作,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一、准确把握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是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必然反映,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就是进入新常态”,“要把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作为贯穿发展全局和全过程的大逻辑”。这是做好经济工作的出发点。
全面认识和把握新常态,需要从时间和空间的大角度审视我国发展。这是因为,我国经济发展历程中新状态、新格局、新阶段总是在不断形成,经济发展新常态是这个长过程的一个阶段,这完全符合事物发展螺旋式上升的运动规律。
从时间上看,新常态是我国不同发展阶段更替变化的结果。我国古代以农业立国,农耕文明长期居于世界领先水平。工业革命发生后,我们就开始落伍了。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领导人民开始大规模工业化建设,但未能顺利持续下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发展历程,经济总量跃升为世界第二,制造业规模跃居世界第一,创造了世界发展的奇迹。然而随着经济总量不断增大,我们在发展中遇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面临着经济发展速度换挡节点,如同一个人10岁至18岁期间个子猛长,18岁之后长个子的速度就慢下来了;面临着经济发展结构调整节点,低端产业产能过剩要集中消化,中高端产业要加快发展,过去生产什么都赚钱、生产多少都能卖出去的情况不存在了;面临着经济发展动力转换节点,低成本资源和要素投入形成的驱动力明显减弱,经济增长需要更多驱动力创新。
从空间上看,我国出口优势和参与国际产业分工模式面临新挑战,经济发展新常态是这种变化的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大踏步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对国际市场的充分有效利用,使我国快速成长为世界贸易大国。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世界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全球贸易发展进入低迷期,导致我国出口需求增速放缓。同时,从一些世界贸易大国的实践看,当货物出口占世界总额的比重达到10%左右,就会出现拐点,增速要降下来。我国货物出口占世界总额的比重,2010年超过10%,2014年达到12.3%。这意味着我国出口增速拐点已经到来,今后再要维持出口高增长、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高比例已不大可能。这就要求必须把经济增长动力更多放在创新驱动和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上。
从时空两方面综合来看,我国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是:增长速度要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调整要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要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这些变化,是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的必经过程。实现这样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是一个新的巨大挑战。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尽管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但我国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质没有变,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和条件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要把握这些大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推动我国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准确到位。要彻底抛弃用旧的思维逻辑和方式方法再现高增长的想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要坚持辩证法,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基本面是好的,另一方面也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结构性产能过剩比较严重。这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历史关口,只有加快改革创新,抓紧做好工作,才能顺利过关。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理论上作出创新性概括,在政策上作出前瞻性安排,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注意克服几种倾向。其一,新常态不是一个事件,不要用好或坏来判断。新常态是一个客观状态,是一种内在必然性,并没有好坏之分,要因势而谋、因势而动、因势而进。其二,新常态不是一个筐子,不要什么都往里面装。新常态主要表现在经济领域,不要滥用新常态概念,甚至把一些不好的现象都归入新常态。其三,新常态不是一个避风港,不要把不好做或难做好的工作都归结于新常态,新常态不是不干事,不是不要发展,不是不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而是要更好发挥主观能动性、更有创造精神地推动发展。
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要主动得力。推动经济发展,要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从过去主要看增长速度有多快转变为主要看质量和效益有多好。稳定经济增长,要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实施宏观调控,要更加注重引导市场行为和社会心理预期,实现反周期目标。调整产业结构,要更加注重加减乘除并举,引导增量,主动减量,发挥创新引领发展第一动力作用,抓好职业培训。推进城镇化,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核心,推动更多人口融入城镇。促进区域发展,要更加注重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空间均衡,着力塑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重点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三大战略。保护生态环境,要更加注重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更加注重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使他们有现实获得感。进行资源配置,要更加注重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要集中力量办好市场办不了的事。扩大对外开放,要更加注重推进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
二、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
发展才能自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面对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出现的一系列困难矛盾、风险挑战,必须更好落实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实现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发展,民生改善、就业充分的发展,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活力增强、结构调整有成效的发展。
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是针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出来的。过去,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曾经在我国发挥了很大作用,大兵团作战加快了我国经济发展步伐,但现在再按照过去那种粗放型发展方式来做,不仅国内条件不支持,国际条件也不支持,是不可持续的。把经济发展仅仅理解为数量增减、简单重复,是形而上学的发展观。如果仍然想着粗放型高速发展,习惯于铺摊子、上项目,即使暂时把速度抬上去了也不会持久,相反会使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积累、激化。
发展必须保持一定的速度,但并不是单纯追求增长速度,而是追求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衡量经济发展好坏,不是速度高一点,形势就“好得很”,也不是速度下来一点,形势就“糟得很”,而是要看有没有质量和效益,就是投资有回报、产品有市场、企业有利润、员工有收入、政府有税收、环境有改善,这才是我们要的发展。
实现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必须遵循规律、按规律办事。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必然是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实际出发,把握发展新特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必须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坚持包容性发展,必须坚持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公平公正、共建共享的包容性发展新机制,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要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更加扎实地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以结构深度调整、振兴实体经济为主线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构建产业新体系,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基础动力在创新,要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形成一批重大创新成果,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使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经济活动,形成新的产品群、产业群。
三、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我们一直在根据实践拓展和认识深化寻找新的科学定位。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修改为“决定性作用”,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一个新突破,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个重要判断有利于在全党全社会树立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正确观念,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抑制消极腐败现象。
毫不动摇地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任何想把公有制经济否定掉或者想把非公有制经济否定掉的观点,都是不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都是不符合我国改革发展要求的,因此也都是错误的。要建立完善现代产权制度,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必须不失时机地加大改革力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在思想上更加尊重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这一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在行动上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让企业和个人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间去发展经济、创造财富。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提供制度保障。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以开放促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不是说政府就无所作为,而是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着力提高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的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是要更多发挥政府作用,而是要在保证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管好那些市场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情。”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然要坚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要讲辩证法、两点论,把“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用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也不是简单地让市场作用多一些、政府作用少一些的问题,而是统筹把握,优势互补,有机结合,协同发力。要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凡属市场能发挥作用的,政府要简政放权,要松绑支持,不要去干预;凡属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政府应当主动补位,该管的要坚决管,管到位,管出水平,避免出问题。要善于运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只告诉市场主体不能做什么,至于能做什么,该做什么,由市场主体根据市场变化作出判断。要找准市场功能和政府行为的最佳结合点,切实把市场和政府的优势都充分发挥出来,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色和优势,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
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纵观人类发展历史,创新始终是推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推动整个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和战略举措。”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面向未来的一项重大战略实施好,就能够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形成新的增长动力源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从经济大国走向经济强国。
从全球范围看,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创新驱动是大势所趋。国际经济竞争甚至是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就是创新能力的竞争。谁能在创新上下先手棋,谁就能掌握主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一些重要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已经呈现出革命性突破的先兆,带动了关键技术交叉融合、群体跃进,变革突破的能量正在不断积累。即将出现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为我们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难得的重大机遇。必须增强忧患意识,紧紧抓住和用好机遇,快马加鞭予以推进。
从国内看,创新驱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块头大不等于强,体重大不等于壮,虚胖不行。”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发展水平总体不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仍然是我国这个经济大个头的“阿喀琉斯之踵”。我国经济发展要突破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关键要靠科技力量。必须及早转入创新驱动发展轨道,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发挥创新对拉动发展的乘数效应。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树立强烈的创新自信,敢于走前人没走过的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是一个大国,在科技创新上要有自己的东西。”真正的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不能总是指望依赖他人的科技成果来提高自己的科技水平,更不能做其他国家的技术附庸。现在,我国整体科技发展水平已位居发展中国家前列,一些重要领域跻身世界先进行列,培养了一支宏大的科技工作者队伍,科技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我们在世界尖端水平上一定要有自信,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勇于创造引领世界潮流的科技成果。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把握好基本要求。要紧扣发展大势,跟踪全球科技发展方向,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我国科技创新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速赶超甚至引领步伐。要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继续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推进政府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让机构、人才、装置、资金、项目都充分活跃起来,形成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强化激励,大力集聚创新人才,加快形成一支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队伍,择天下英才而用之,激发他们的创新激情。要扩大开放,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全面提高我国科技创新的国际合作水平。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把重要领域的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抓紧出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和部署,抓紧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再选择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项目,发挥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集中力量、协同攻关。加快建设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创新基础平台,打造聚集国内外一流人才的高地,形成代表国家水平、国际同行认可、在国际上拥有话语权的科技创新实力,成为抢占国际科技制高点的重要战略创新力量。
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经过30多年快速发展,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长期积累了一些结构性、体制性、素质性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经济增速下降、工业品价格下降、实体企业盈利下降、财政收入增幅下降、经济风险发生概率上升。这些问题不是周期性的,而主要是结构性的。要解决我国经济深层次问题,必须下决心在推进经济结构性改革方面作更大努力,使供给体系更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
供给和需求是市场经济内在关系的两个基本方面,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没有需求,供给就无从实现,新的需求可以催生新的供给;没有供给,需求就无法满足,新的供给可以创造新的需求。供给侧管理和需求侧管理是调控宏观经济的两个基本手段。需求侧管理,重在解决总量性问题,注重短期调控,主要是通过调节税收、财政支出、货币信贷等来刺激或抑制需求,进而推动经济增长。供给侧管理,重在解决结构性问题,注重激发经济增长动力,主要通过优化要素配置和调整生产结构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进而推动经济增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供给和需求两侧都有,但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比如,我国一些行业和产业产能严重过剩,同时,大量关键装备、核心技术、高端产品还依赖进口。我国农业发展形势很好,但一些农产品供给没有很好适应需求变化。一些有大量购买力支撑的消费需求,在国内得不到有效供给,消费者将大把钞票花费在出境购物、“海淘”购物上,等等。事实证明,我国不是需求不足,或没有需求,而是需求变了,供给的产品却没有变,质量、服务跟不上。有效供给能力不足带来大量“需求外溢”,消费能力严重外流。解决这些结构性问题,必须从供给侧发力,找准在世界供给市场上的定位;必须把改善供给侧结构作为主攻方向,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
纵观世界经济发展史,经济政策是以供给侧为重点还是以需求侧为重点,要依据一国宏观经济形势作出抉择。放弃需求侧谈供给侧或放弃供给侧谈需求侧都是片面的。我们讲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强调供给又关注需求,既突出发展社会生产力又注重完善生产关系,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着眼当前又立足长远。从政治经济学角度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是使我国供给能力更好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要,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不能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看成是西方供给学派的翻版,更要防止有些人用他们的解释来宣扬“新自由主义”。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打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场硬仗,要从生产端入手,促进产能过剩有效化解,促进产业优化重组,降低企业成本,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简言之,就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要通过一系列政策举措,特别是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实体经济、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的政策措施,来解决我国经济供给侧存在的问题,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六、始终把“三农”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三农”向好全局主动。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破解“三农”难题、增强创新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让农业农村成为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基础。新形势下,农业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阶段性的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保障粮食安全是农业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底线。要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中国人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必须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府支持保护,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搞好粮食储备调节,善于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适当增加进口和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必须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技术创新步伐,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要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农村集体土地应该由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承包,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不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积极深化农村改革,把握正确方向,尊重农民意愿,坚持试点先行,确保农村改革健康顺利进行。
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注重补农村的短板、扬农村的长处,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和农民幸福家园。要重视农村“三留守”问题,重视空心村问题,搞好农村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重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及时反映和协调农民各方面利益诉求,处理好政府和群众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快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在人。要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解决好“地谁来种、新农村谁来建”的问题。富裕农民,就是广辟农民增收致富门路,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农民,就是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确保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后继有人;扶持农民,就是强化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要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通过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
七、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既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又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城镇化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两亿多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常住人口还没有完全融入城市,没有享受同城市居民完全平等的公共服务和市民权利;一些地方城镇建设规模扩张过快、占地过多,盲目“摊大饼”问题突出;许多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减弱,水土资源和能源不足、环境污染等问题凸显;相当一部分城市建设规模和速度超出财力,城市政府债务负担过重;城市社会治理体制和水平滞后,社会稳定面临许多挑战。可以说,我国城镇化发展既面临巨大机遇,更面对诸多难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城镇化,在人类发展史上没有先例。粗放扩张、人地失衡、举债度日、破坏环境的老路不能再走了,也走不通了。在这样一个十分关键的路口,必须走出一条新型城镇化道路。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遵循规律,因势利导,使城镇化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要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坚持优化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坚持生态文明,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要坚持把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摆在突出位置来落实,更加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更加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更加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同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快改革和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解决好城镇化的资金保障问题。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提高城镇建设水平,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加强对城镇化的管理,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着力打造智慧城市,加强城市公共管理,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十)
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
——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举的旗帜,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追求。2014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在前进道路上,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古今中外,由于政治发展道路选择错误而导致社会动荡、国家分裂、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更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模式,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既有科学的指导思想,又有严谨的制度安排,既有明确的价值取向,又有有效的实现形式和可靠的推动力量。这一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思想、主体内容、基本要求,都在宪法中得到了确认和体现,其精神实质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切实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使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走上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应该看到,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同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必须继续加以完善。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不断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如果这一点把握不好、把握不牢,走偏了方向,不仅政治文明建设很难搞好,而且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害。我们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能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要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要把握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政治经验、形成的政治原则,还要把握现实要求、着眼解决现实问题,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二、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同时又反作用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乃至于起到决定性作用。中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样一套制度安排,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我国政治格局稳定的重要制度保证。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这个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植根于我国土壤,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鲜明特色。要更好体现这项制度的效能,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祖国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民族区域自治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我们的民族政策都是由此而来、依此而存。这个源头变了,根基就动摇了,在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关系等问题上就会产生多米诺效应。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
实践证明,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我国的政治制度安排,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我们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三、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行人民民主,就是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要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治国理政大政方针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发挥了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既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又贯彻了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原则;既坚持了人民民主的原则,又贯彻了团结和谐的要求。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内涵。要继续重点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基层协商、人民团体协商,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
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党的一切执政活动,国家的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治国理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使各方面提出的真知灼见都能运用于治国理政。
四、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法宝。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把统一战线和统战工作摆在全党工作的重要位置,努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现在,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越是变化大,越是要把统一战线发展好、把统战工作开展好。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人民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在统战工作中,实行的政策、采取的措施都要有利于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同时,必须明确,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主要体现为党委领导而不是部门领导、集体领导而不是个人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要坚定不移,但在这个过程中也要尊重、维护、照顾同盟者的利益,帮助党外人士排忧解难。
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统一战线是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体。一致性和多样性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历史的、具体的、发展的。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关键是要坚持求同存异。一方面,要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包括巩固已有共识、推动形成新的共识,这是基础和前提。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对危害中国共产党领导、危害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危害国家制度和法治、损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对其他各种多样性,要尽可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的同心圆。
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善于联谊交友。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的,搞统一战线是为了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统一战线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交到的朋友多不多、合格不合格、够不够铁。交朋友的面要广,朋友越多越好,特别是要交一些能说心里话的挚友诤友。想交到这样的朋友,不能做快餐,而是要做“佛跳墙”这样的功夫菜。要坚持讲尊重、讲平等、讲诚恳,也要坚持讲原则、讲纪律、讲规矩,出于公心为党交一大批肝胆相照的好朋友、真朋友。
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着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目标共同奋斗。要重视发挥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知识分子工作,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加强和改善对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的工作,引导他们在净化网络空间、弘扬主旋律等方面展现正能量。帮助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按照“亲”、“清”原则,打造新型政商关系。重视民族和宗教工作,做好港澳工作、对台工作、侨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团结、奋进、开拓、活跃的大好局面。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五、在行政体制改革上迈出新步伐
行政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必须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不断推进。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这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点是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即哪些事应该由市场、社会、政府各自分担,哪些事应该由三者共同承担。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就是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体系不断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体系转变的过程。总体上看,我们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有力推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但也必须看到,现在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过细,宏观经济调节还不完善,市场监管问题较多,社会管理亟待加强,公共服务比较薄弱。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不相符合,必须下更大决心、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要明确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总方向。要按照这个总方向,科学界定政府职能范围,优化各级政府组织结构,理顺部门职责分工,突出强化责任,确保权责一致。政府要全面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努力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转变政府职能,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先行。抓住主要矛盾和重点问题,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既巩固以往的改革成果,又着力破解重大难题。条件成熟、形成共识的就先推进,能改的先改起来。上层建筑需要不断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要求,但这是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可能通过一次改革就统统解决,有的改革还需要探索、还需要时间,需要积累共识和经验,条件成熟时再作推进。
转变政府职能,要处理好几个重要关系。一是处理好大和小的关系。大部门制要稳步推进,但也不是所有职能部门都要大,不是所有相关职能都要往一个筐里装,关键要看怎样摆布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更有效率。二是处理好收和放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需要放权,以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并不是说什么权都要下放,该下放的当然要下放,但该加强的也要加强。三是处理好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一些不适宜政府去管的事务,可以让群众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同时也要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规范和引导。四是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政府既有管理职能,又有服务职能,管理和服务不能偏废,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是讲管理的,政府该管的不仅要管,而且要切实管好。
不论行政体制怎么改、政府职能怎么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都不能变。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接地气、通下情,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要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风建设,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六、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又是一个拥有众多信教群众的国家,处理好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十分重要。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在历史演进中,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杂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
要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必须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要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多看民族团结的光明面,善于团结群众、争取人心,全社会一起做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要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区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体制机制,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要重视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注重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引导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
解决好民族问题,物质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念,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识别大是大非、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能力,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抓好爱国主义教育这一课,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在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祖国下一代的心田生根发芽。弘扬和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宗教工作是一个关系党的执政前途和命运的全局性和战略性工作。做好宗教工作,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和保持社会稳定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无论本土宗教还是外来宗教,都要不断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充实时代内涵。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各种宗教,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思想、教规教义进行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坚决防范西方意识形态渗透,自觉抵御极端主义思潮影响。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由之路。遵守宪法法律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对涉及宗教因素的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性质就按什么性质处理,该保护的必须保护,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打击的依法打击。要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过程,应该是调动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的过程。既不能只注重抑制消极因素、忽视调动积极因素,也不能只注重调动积极因素、忽视抑制消极因素。发挥宗教积极作用,不是把宗教当作济世良方,人为助长宗教热,而是要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要努力培养更多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确保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
七、丰富“一国两制”实践
“一国两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事实证明,“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具有强大生命力,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巩固和发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基础,造福两岸同胞。
深入推进“一国两制”在港澳实践,是实现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符合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符合香港、澳门整体和长远利益,符合外来投资者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是中央政府、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包括港澳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使命,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挑战,我们对‘一国两制’方针的信心和决心都绝不会动摇,我们推进‘一国两制’实践的信心和决心都绝不会动摇!”
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必须牢牢把握“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坚持依法治港、依法治澳,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中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的方针不会变;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履行职责的决心不会变;支持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的政策也不会变。要发挥港澳独特优势,提升港澳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和功能,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要以国家和香港、澳门整体利益为重,共同维护和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不可阻挡的历史进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也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一国两制”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会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充分吸收两岸各界意见和建议,是能充分照顾到台湾同胞利益的安排。我们所追求的国家统一不仅是形式上的统一,更重要的是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一条维护两岸和平、促进共同发展、造福两岸同胞的正确道路,也是通向和平统一的光明大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两岸双方应该胸怀民族整体利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携手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格局,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没有这个定海神针,和平发展之舟就会遭遇惊涛骇浪,甚至彻底颠覆。“九二共识”体现了一个中国原则,明确界定了两岸关系的根本性质。它表明大陆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关系,也不是“一中一台”。承认“九二共识”的历史事实,认同其核心意涵,两岸双方就有了共同政治基础,就可以保持良性互动。
我们愿意首先与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持续推进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优秀传统,增进两岸同胞文化、民族认同,加强两岸基层民众和青少年交流往来,扩大两岸民众的受益面和获得感,增进同胞亲情和福祉,增强对命运共同体的认知。我们将坚决遏制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行径,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让国家分裂的历史悲剧重演。
两岸同胞是命运与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民族强盛,是同胞共同之福;民族弱乱,是同胞共同之祸。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需要两岸同胞共同维护,开创共同美好未来需要两岸同胞共同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两岸同胞携起手来同心干。